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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关于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“1·15”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的通报

发布时间:2023-02-13     浏览次数:

关于辽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事故现场督导情况的报告


1月15日下午1点30分左右,辽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浩业化工)烷基化装置,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爆炸引起火灾。经地方初步统计,目前事故造成2人死亡,12人失联,33人受伤(4人重伤,暂无生命危险)。遵照部领导指示,危化监管一司会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立即派员于1月16日凌晨赶到事故企业,查看了事故现场,召开了会议,传达了领导批示指示要求,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
、事故企业基本情况

浩业化工位于盘锦市盘山县大荒乡后胡村,于2012年5月21日成立,现有职工2293人,其中安全管理人员52人。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(辽)WH安许证字〔2021〕1500,有效期为2021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4日,企业现有原料预处理、催化裂化、延迟焦化、连续重整、加氢裂化、加氢改质、加氢精制、烷基化装置等23套主要生产装置,主要产品为丙烷、正丁烷、汽油、柴油、石脑油、液化石油气、烷基化油、硫酸、丙烯、甲基叔丁基醚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异构化油、重芳烃、航煤等。

此次发生事故的装置为20×104t/a烷基化装置,由原料加氢精制、反应、制冷压缩、流出物精制和产品分馏及化学处理、甲醇制氢等几部分组成,采用DCS自控系统,并设置了紧急联锁停车系统(ESD)。

二、事故简要经过及初步原因分析

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,烷基化装置反应工序后的物料,经酸洗、碱洗后,进入水洗罐的主管线(管线DN150,物料主要为异丁烷、正丁烷、烷基化油等)于1月11日下午18时12分发现漏点,11日21时52分开展第一次堵漏,至22时26分人员撤离,未堵漏成功,泄漏量增大;12日下午14时20分至47分开展第二次堵漏,未堵漏成功;14日下午13时1分使用1吊车、1吊篮开展第三次堵漏,至14时50分,未堵漏成功;15日上午9时18分开展第四次堵漏,12时43分使用两台吊车、两个吊篮进行堵漏,13时27分管线爆裂、物料大量喷出,导致爆炸并起火。

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为:烷基化装置反应工序后的物料,经酸洗、碱洗后,进入水洗罐前,主管线发生泄漏,在作业人员堵漏时管线爆裂,大量物料泄漏,遇静电或吊车等明火引发爆炸并起火。目前,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三、应急救援及处置情况

事故发生后,辽宁省省委书记郝鹏、省长李乐成、副省长王健等省委、省政府领导同志在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调度救援处置工作。副省长姜有为带领应急、卫健、交通、环境等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处置工作。

当地政府已成立事故处置应急指挥部,现场救援、医疗救护、环境监测、舆情导控、社会稳定、后勤保障6个工作组全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。当地消防救援队伍共投入消防车辆100台,人员418人开展救援,应急管理部调动国家危化救援抚顺石化队5辆车22人赶赴现场救援。

目前,浩业化工23套装置已全部停产,关联装置、罐区处于受控状态,现场火势已经得到控制,余火处于稳定控制燃烧阶段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一是要求地方政府和事故企业尽快核实失联和伤亡人员详细情况,查清伤亡人数,由企业主要负责人、盘锦市政府负责人签字,确保准确无误,并全力做好受伤人员救治。

二是要求事故处置应急指挥部在全面排查罐区和装置受损情况、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统一指挥,组织专家组制定详细方案,尽快切断物料、熄灭火点,避免发生次生事故。

三是要求地方政府做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、舆论引导、周边居民生活(企业周边7000户居民无法供暖)等处置工作,确保社会稳定。

四是要求辽宁省做好事故调查工作,尽快查明事故详细原因,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,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,狠抓工作落实,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
 

现场督导组:宋宏林

赵正宏

范景春

付加鹏

黄勇

范凯琪

2023年1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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